本报讯(记者 林靖 通讯员 刘润华、邓家鹤) 10月18日下午,假冒国家中央领导人秘书、伪造领导批示诈骗2000万元的长春市人张伟被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判处14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万元。
1996年六七月份,张伟听说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要在全国试行统一队服的消息后,便窜至北京。他先私刻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公章伪造假证明,用假手续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上海中鹰实业有限公司,并借此骗取了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统一试行新型队服经营授权证书”,被授权为辽宁省范围内的少先队新型队服唯一生产、经营单位。1997年12月8日,张伟谎称自己是中央单位人员,在明知上述授权书不得转让的情况下,在上述授权书即将到期之际,利用该证书骗得北京三学科贸集团有关人员信任,以转让该授权书为名与该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骗取了该公司6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去年3月,张伟为谋取更大私利,再次私刻公章,虚构“中华文化工程领导小组”,假冒国家领导人秘书,伪造报请国家领导人并国务院有关部委批示的《关于全国统一学生校服工作的情况报告》及中央重要领导人圈批“同意”字样,以转让“全国统一学生校服经销权”名义,诈骗上海市开开集团与浙江省宁波市雅戈尔服饰公司2100万元,终被识破而未得逞。